少报7千多万空污费 保特瓶包材大厂 董座19人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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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新闻中心综合4日报导
知名饮料瓶盖及包材厂宏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短报原物料,涉未正常开启空污设备、短缴空污防治费,台中地检署今天依空气污染防制法、诈欺罪等,起诉董座戴宏全等19人。
行政院环保署中区督察大队与台中市环保局运用高科技仪器及使用空气监测物联网系统,长期蒐证监控,发现经营保特瓶包材与充填代工大厂宏全公司台中厂涉嫌违法排放未经处理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
全案经报请台中地检署,由检察官周佩莹指挥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三大队第二中队成立专案小组侦办。
检方指出,宏全公司台中厂凹版印刷程序(M02)製程后设置的空气污染防制设备,未依M02製程运作正常开启,却引用空污设备的检测报告,据以计算防制设备的削减量,扣抵空气污染防制费,不实填载空气污染防制设备的操作纪录维护表,应付台中市环保局的稽查,进而涉嫌短缴空气污染防制费。
检察官扣押宏全公司历年原物料申购资料、申报资料分析比对,发现宏全公司长期调整原物料的使用量,涉短报空气污染防制费。
其中,射出成型程序(M01)製程所使用油墨及溶剂的每季短报比例为100%,全部未申报;M02製程所使用的油墨及溶剂的每季短报比例亦高达66%至86%。民国106年10月至107年9月间,空污设备一週仅开启2天,应付检查。
检方为釐清短报手法、涉案行为人的分工,透过「台中地区检警环林查缉国土犯罪联合小组」平台,查扣内部签呈、电子邮件等,发现在102年已有维修工程师告知空污防治设备不足,应再添购三套,但公司仅购买一套,以此证明宏全公司负责人戴宏全、总经理曹世忠对短报空气污染防制费的手法知悉且容任。
检方核算宏全公司涉嫌诈得不法利益共计为新台币7729多万元,宏全公司在108年9月缴回、由台中地检署查扣,全案侦结起诉,台中地检署依照空气污染防制法、诈欺罪起诉戴宏全等19人。
宏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大饮料包材公司,生产全台湾8成食品及饮料相关的瓶盖。这家老公司已开业48年,遍及台、中、东南亚、非洲;统一、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台湾菸酒公司、三得利、麒麟、朝日、王老吉等都是客户,去年营收1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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